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证券代码:002620 公告编号:2018-005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简社先生因个人
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0 日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经公司股东深圳市瑞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审议通过,提名李冬阳先生为董事候选人。2018 年 1 月 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李冬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李冬阳先生为新的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并提请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18 年 1 月 24 日,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
补李冬阳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李冬阳先生开始担任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董事,任职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一月二十四日
附件:简历
李冬阳,男,1986 年出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2013
年任职于深圳四季酒店,2014 年至 2017 年任职于深圳市净车雷仕投资有限公司,
2017 年 6 月至今就职于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李冬阳先生没有持有
瑞和股份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介
平先生是父子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
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交易所惩戒。李冬阳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冬阳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
(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
(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