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
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23 日召开了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和表决,选举吕春
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吕春祥先生将与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
会,任期三年,自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组成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止。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公司最近两年
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1 月 24 日
附件:
吕春祥先生简历
吕春祥,男,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5 年出生,毕业于山东轻工业
学院,专科学历,曾在北京北辰实业集团公司工作,1998 年至今在本公司工作。现
任本公司监事、东诚东源总经理。
吕春祥先生通过烟台华益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198710.88 股股份,通过
厦门鲁鼎思诚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吕春祥先生为该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人,持有其 1.00%的合伙份额)间接持有公司 175029.15 股股份,吕春祥先生个
人直接持有公司 3150 股股份,合计持有公司 376890.03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0536%。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是失信
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