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于 2018 年 1 月 23 日在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香年广场 A 栋 803 会议
室以现场与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1 月 18 日以书面及电话方式通知
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际参加会议并表决的董
事 9 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五奎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叁亿
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鉴于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公司向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叁亿元整,授信额度期限为一年,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为
准。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办理该授信申请、签约等相关事项。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表
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鉴于陕西拓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拓日”)实际经营需要,
公司基于支持下属全资子公司的经营发展考虑,为陕西拓日向东莞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叁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范围
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息、赔偿金及实现主债权而发生的
一切费用,担保期间为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
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24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2018-005 号公
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