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
一般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13 日因策划重大事项开始连续停牌,并披露了《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筹划与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重大事件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6-050)。
2017 年 2 月 8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成都前锋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筹划与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重大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153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详见公司公告,编号:临 2017-005)。2017
年 12 月 29 日公司披露了《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问
询函的回复公告》(详见公司公告,编号:临 2017-062)
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22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组相关的议案。公
司拟以截至 2017 年 10 月 31 日拥有的全部资产、负债与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北汽集团”)截至 2017 年 10 月 31 日持有的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新能源”)中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由北汽集团指定四
川新泰克数字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承接。同时公司向北汽集团及其他北汽新能源股
东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剩余全部北汽新能源股权,并拟向不超过 10 名符合条
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配套融资总额不超过拟购买资产
交易价格的 100%,且不超过 200,000 万元。
根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通知》规
定,如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前股票交易存在明显异常,可能存在涉嫌内
幕交易被立案调查,导致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被暂停、被终止的风险。
本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