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锋股份”)拟进行重大资产置换 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12个月内连 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 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 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 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 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前锋股份在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未发生重大购买、出售资产的交易行为。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12个月 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之盖章页)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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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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