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修改、增加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
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二、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股权登记日:2018 年 1 月 22 日
3、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 2018 年 1 月 22 日下午 2:30
网络投票时间:2018 年 1 月 21 日至 2018 年 1 月 22 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1 月 22 日上午 9:30 —11:30,下午 13:00—
15:00;
(2)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1 月 21 日下午 15:00
至 2018 年 1 月 22 日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4、会议地点:公司四层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 8 号 5 号楼
汉王大厦)
5、会议主持人:刘迎建董事长
6、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股东人数均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共10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
83,220,59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8.33 %。其中: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或
股东代表)9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83,197,99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8.3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22,600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0.01%。经统计,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股356,100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0.1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和律师出席了
本次会议。
四、 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逐项审议、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 9 名原激励对象谭鹏、熊立龙、刘洪现、严翔、郝剑强、郑春花、
钱正伟、张宇、蔡国升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符合激励条
件。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上述人员合计持有的 5.15 万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13.073 元/股。
表决结果为:同意 83,220,59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56,100 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 3 名原激励对象虞文明、刘明璨、马聚民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
定,上述人员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人员合计持有的 1.7 万股已获授但尚未
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13.073 元/股。
表决结果为:同意 83,220,59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56,100 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审议通过《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83,220,59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56,100 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2,967,66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关联股东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回避表决股份共计 70,252,932 股。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56,100 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8 年员工持股
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2,967,66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关联股东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回避表决股份共计 70,252,932 股。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56,100 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6.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83,220,59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56,100 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7.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83,220,59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56,100 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8.审议通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83,220,59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56,100 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认为公司本次股东
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
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汉王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