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引意见》、《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 们作为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 在认真审阅相关议案和资料的基础上,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相关 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延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议案 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延长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 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制定了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控制投资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因此,我们同意延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的议案,并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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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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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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