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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华录: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1-22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已于 2018 年 1 月 21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
《关于审议放弃控股子公司股份优先购买权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此次放弃控股子公司国富瑞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富
瑞”)29.7643%股份的优先购买权将不会改变公司持有国富瑞的股权比例,公司
的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发生变化,对公司在国富瑞的权益没有影响,对公司未来主
营业务和持续经营能力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公司放弃此次对国富瑞股份的优
先购买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公司董事会已就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事项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会议的召
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对《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股份优先购买
权的议案》的审议结果。
    独立董事:梁云凤    杨晓光   吴晶妹
                                                    二〇一八年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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