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四 川域高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域高设计”)收到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四 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批准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 证书》,证书编号:GR201751000632,发证日期:2017 年 12 月 4 日,有效期 3 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 规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三年内可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 优惠政策,即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鉴于域高设计已根据《财政部、海 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1]58 号)的规定,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该事项对域高 设计缴纳企业所得税无影响。 特此公告。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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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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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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