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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宝实: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1-23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审议同意召开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其召集程序符合
《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四)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 2 月 8 日 15 时。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18 年 2 月 8 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2 月 7 日 15:00 至
2018 年 2 月 8 日 15:00 期间任意时间。
    (五)股权登记日:2018 年 2 月 2 日
    (六)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
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七)出席对象:
      (1)截至 2018 年 2 月 2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 88 号宝
塔石化大厦 13 层本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议案名称
      本次股东大会需审议如下议案:
序 号                             议   案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       《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3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第一项议案已经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详见 2017 年 8 月 23 日我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www.cninfo.com.cn)发布 2017-074 号公告。
    第二项议案已经在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详见 2017 年 12 月 15 日我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
公告(www.cninfo.com.cn)发布的 2017-109 号公告。
    第三项议案已经在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 2018 年 1 月 23 日我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
公告(www.cninfo.com.cn)发布的 2018-004 号公告。
    第一、三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
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四、现场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现场办理登记,也可用信
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
记方式请发送传真后来电确认。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
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
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
     2、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
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
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
    (二)登记时间:2018 年 2 月 3 日至 2018 年 2 月 7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三)登记地点: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88号宝塔石化大厦
13层,公司证券法务部。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
时涉及具体操作说明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章碰
    联系电话:0951-5610007
    传真号码:0951-5610017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 88 号宝塔石化大厦 13 层
    邮政编码:750002
    邮箱:btsy000595@163.com
    (二)与会股东费用自理,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
内到会议地点,并携带相关证明文件。
    (三)网络投票期间,投票系统如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
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二、《授权委托书》。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二十二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95”,投票简称为
“西轴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表
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
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
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
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
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 年 2 月 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2 月 7 日下午 3:
00,结束时间为 2018 年 2 月 8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
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
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
码 ”。 具 体 的 身 份 认 证 流 程 可 登 录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宝塔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全权行使对会议全部议案
 的表决权。
    委托人:
    委托人身份证号(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填写股份
 数)
议案                                                         表决意见
                         议案内容
序号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
        《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2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议案》。
 3
    如果委托人未对会议表决事项做出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
 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代表委托人(委托单位),其后果
 由委托人(委托单位)承担。
                                       委托人签名(或签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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