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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万恒: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追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1-23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
         追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辽宁
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代万恒”或“公司”)2017 年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时代万恒拟追加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149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6,811 万股(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发行”),发行价
格为 11.7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96,887,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
币 13,818,11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83,068,890 元。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本次发行出具了验资报告(瑞华
验字[2017]25010002 号)。公司、辽宁九夷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甘井子新区支行(存放募
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承销保荐分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2 日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对
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二、目前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6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临时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并
于当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购买理财产品的协议,使用部分闲置
的募集资金 18,000 万元购买了中国建设银行“乾元-周周利”开放式资产组合型
保本人民币理财产品。
    三、本次追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计划
    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22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追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本次拟追加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计划如下:
    (一) 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银行理财
产品。
    (二) 购买额度
    公司本次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30,000 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
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该 30,000 万元额度可滚动使用。
    (三) 投资期限及实施方式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单项
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董事会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经
董事会决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自签订理财协议之日
起)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四) 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的具体情况。
    (五) 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
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
项投资受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上述投资风险,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保本型的投资品种。独立董事、
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2)管理层进行具体实施时,需得到公司董事长批准并签署相关合同。产
品购买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要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
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
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部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
    四、本次追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
    2018 年 1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全体董事对
《关于追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一
致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30,000 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
本型理财产品。上述事项经公司监事会通过,且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此议
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西证券认为:时代万恒追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事项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
了明确同意意见,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代万恒在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追加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华西证券同意时代万恒在履行规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后,按照上述具体计
划实施本次追加使用暂时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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