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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装建设: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和部分其他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1-22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和部分其他股东减持公司股份
                          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持有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装建设”、“公
司”)股份54,49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08%)的股东陈一计划以集中竞价或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27,24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54% )。
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
6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披露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
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
数的2%。
    2、持有公司股份23,96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9%)的股东南京鼎润天
成投资合伙企业(以下简称“鼎润天成”)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不超过公司股份11,981,2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9969% )。其中通过集中竞
价方式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
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
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披露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
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公司于2018年1月18日收到公司股东陈一和鼎润天成的《关于计划减持深圳
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来源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中装建设首次公开发行前
         1              陈一                                 54,495,000 股     9.08%
                                       已发行的股份
                                  中装建设首次公开发行前
         2         鼎润天成                                  23,962,500 股     3.99%
                                       已发行的股份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股东名称
                                       陈一                            鼎润天成
项目
       减持原因                    自身资金需求                      自身资金需求
                          中装建设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     中装建设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
  减持股份来源
                                      股份                               的股份
                               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减持股份数量            27,247,500股,占中装建设总股本比   11,981,250股,占中装建设总股本
                                       例4.54%                         比例1.9969%
                          集中竞价自减持计划披露公告之日     集中竞价自减持计划披露公告之
                          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大宗    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
       减持期间
                          交易自减持计划披露公告之日起3      大宗交易自减持计划披露公告之
                              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            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
       减持方式                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           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价格                    视市场价格确定                   视市场价格确定
       (二)承诺履行情况
 承诺方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自中装建设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所持中装建设股份,也
                不要求发行人回购本人(本企业)所持有的该公司股份。股份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本企业)转让的股份不超过上市时
  陈一          本人(本企业)所持中装建设股票数量的50%,转让价格为届             正常履行
                时市场价格。本人(本企业)在转让所持中装建设股票时,将
                          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通过中装建设公告。
                本人(本企业)作为持有中装建设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股
                份锁定期满后,可根据需要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
           转让或其他合法的方式转让所持中装建设的部分股票。其中,
           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本企业)转让的股份数不超过
           期满前直接持有的股份数的50%,转让价格为届时市场价格。
           本人(本企业)在转让所持中装建设股票时,将在减持前3个
           交易日通过中装建设公告。本人(本企业)将忠实履行承诺,
           如本人(本企业)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则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
           获得的收入归公司所有,本人(本企业)还将在公司股东大会
           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
           资者道歉。如果因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
           损失的,本人(本企业)自违约之日起将应得的现金分红由中
           装建设直接用于执行未履行的承诺或用于赔偿因本人(本企
           业)未履行承诺而给上市公司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直至本人
           (本企业)履行承诺或依法弥补完上市公司、投资者的损失为
                                     止。
           在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
           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
                                 制度的要求。
           自中装建设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所持中装建设股份,也
           不要求发行人回购本人(本企业)所持有的该公司股份。股份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本企业)转让的股份不超过上市时
           本人(本企业)所持中装建设股票数量的50%,转让价格为届
           时市场价格。本人(本企业)在转让所持中装建设股票时,将
                     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通过中装建设公告。
           本人(本企业)作为持有中装建设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股
           份锁定期满后,可根据需要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
           转让或其他合法的方式转让所持中装建设的部分股票。其中,
           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本企业)转让的股份数不超过
鼎润天成   期满前直接持有的股份数的50%,转让价格为届时市场价格。      正常履行
           本人(本企业)在转让所持中装建设股票时,将在减持前3个
           交易日通过中装建设公告。本人(本企业)将忠实履行承诺,
           如本人(本企业)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则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
           获得的收入归公司所有,本人(本企业)还将在公司股东大会
           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
           资者道歉。如果因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
           损失的,本人(本企业)自违约之日起将应得的现金分红由中
           装建设直接用于执行未履行的承诺或用于赔偿因本人(本企
           业)未履行承诺而给上市公司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直至本人
           (本企业)履行承诺或依法弥补完上市公司、投资者的损失为
                                     止。
          在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
          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
                                制度的要求。
    截止本公告日,陈一、鼎润天成均严格履行了关于股份限售及减持的各项承
诺,未发生减持的情况及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陈一、鼎润天成将根据市场情况、
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陈一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3、陈一和鼎润天成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
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各股东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
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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