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海证券”、“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对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信材料”、“公司”)进行了 2017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报告
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胡宇、郁浩
(三)督导专员:李媛媛
(四)培训时间:2017 年 12 月 29 日
(五)培训地点:江苏省江阴市青阳镇华澄路 18 号
(六)培训人员:郁浩
(七)培训对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八)培训内容:
1、《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考核办法》(2017 年修订);
2、《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
3、《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
施细则》(2017 年 5 月 27 日)。
二、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
保荐机构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公司积极予以配合,保证了培训
工作的有序进行,达到了良好效果。
三、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结论
保荐机构按照保荐工作指引的有关要求,对广信材料进行了 2017 年度持续
督导培训。
江海证券认为:通过本次培训,广信材料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加深了对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细则的理解,对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对外担保、关联交易、
内幕交易等事项的具体规定和特别事项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将促进广信材料在规
范运作、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进一步完善。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胡宇 郁浩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