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2014 年修订)》等法律、法
规的规定,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海证券”)作为江苏广信感光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信材料”或“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的持续督导机构,对上市公司进行了 2017 年度持
续督导培训,报告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持续督导人: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二)主办人:梁石、郁浩
(三)培训时间:2017 年 12 月 29 日
(四)培训地点:江苏省江阴市青阳镇华澄路 18 号
(五)培训人员:郁浩
(六)培训对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人员
(七)培训内容:
1、《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
2、《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
施细则》(2017 年 5 月 27 日);
3、《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考核办法》(2017 年修订)。
二、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
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公司积极予以配合,对因故未现场参加培
训的参培人员采取远程培训方式,保证了培训工作的有序进行,达到了良好效果。
三、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结论
持续督导机构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2014 年修订)》
等法规的要求,对广信材料进行了持续督导期内的专项培训,持续督导机构认为:
通过本次培训,广信材料的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对上市公
司的规范运作、处理关联交易及对外担保事项、信息披露、募集资金运用等规定
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与理解。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项目主办人签字:
梁石 郁浩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