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ST圣莱: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1-20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19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
意变更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为公
司 2017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
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更换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公司原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喜”)为公
司提供2017年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公司于2017年5月26日召开
2016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相 关 议 案 , 详 情 请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2017年5月27日披露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17-056)。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后,公司管理层与中喜进行了多次积极的沟
通,但由于双方未能就审计费用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终止中
喜对公司提供2017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后续业务的稳定性,经公司审计委
员会审查,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公司拟变更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
亚太为公司 2017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提
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并参照有关标准与对方协商
确定 2017 年度审计费用。亚太已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够满足公司
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状况进行审
计。
       二、 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0785632412
    执行事务合伙人:王子龙
    成立日期:2013 年 9 月 2 日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 1 号楼(B2)座 301 室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
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
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
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
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
册登记的国内大型事务所,现有从业人员 1000 余人,其中注册会计师 346 人。
目前,亚太具有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审计资格,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财政部、原国家经贸委确
认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债转股审计评估资格,以及建设部门批准的甲级工程造价咨
询资格和司法部门确认的司法会计、评估、计算机、工程造价鉴定资格。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审计委员会通过对亚太相关资质进行了解、审查,认为亚太具备为
上市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胜任审计工作,同意变更亚太为公司 2017 年度
财务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2018 年 1 月 19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变更亚太为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审计
机构,并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
意见和独立意见。
    3、2018 年 1 月 19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变更亚太为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审计机
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4、《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变更会计
师事务所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四、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1、公司已将该事项事前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
审阅了相关材料。
    2、由于公司管理层与中喜经多次沟通,未能就审计费用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我们同意经双方过友好协商后,终止中喜对公司提供2017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部
控制审计服务。
    3、经审核,我们认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
能够满足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工作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拟变更会计
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变更亚
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并将该提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由于公司管理层与中喜进行多次积极的沟通,双方未能就审计费用事宜达成
一致意见,我们同意经双方过友好协商后,终止中喜对公司提供2017年度的财务
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经审查,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
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17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基于对亚太的调查评估,并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我们认为公司变更亚太为2017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变更亚太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二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