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18 年 1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等方式发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通知,
会议于 2018 年 1 月 19 日在公司二楼大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
司董事长符永利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6 人,实际出席董事 6 人,公司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和投票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变更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
太”)为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提
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并参照有关标准与对方协商
确定 2017 年度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
容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对于变更会计
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故提请于 2018 年 2 月 5 日下午 14:00 在公司大会议室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 2018 年 1 月 30 日。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细内容见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