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 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审阅,在了解相关情况的基础上,基于独立 判断,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预计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遵循 了市场化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 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 司预计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项振华 陈建远 任增辉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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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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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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