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洪城水业”)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于 2018 年 1 月 19 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
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18 年 1 月 17 日起以专人送出方式、
电子邮件方式及传真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11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11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各位董事的认真审议和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洪城水业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经董事长推荐,并经洪城水业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同意选举史晓华先生为洪城水业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至本届董
事会届满为止。
(其中: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设公司内部组织机构的议案》;
为了优化资源配置,完善部门职责,进一步提升洪城水业机关部门服务水平,
同意对公司机关部门设置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设立洪城水业企业发展部,对口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负责子公司和部门的考
核以及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的制定;设立洪城水业水务技术研发中心,负责公司
科研技术管理及智慧水务技术开发等工作。
(其中: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提供连带
责任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额度为
人民币叁亿元整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四位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无异议
独立意见。(公司对外担保公告将在签署《担保合同》后另行公告。)
(其中: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