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18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发展计划及资金需求,现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用于补充公司
业务发展所需的流动资金,最终授信额度金额、流动资金贷款利率及其他具体事
项将以公司与各授信银行签订的具体合同所约定的条款为准。基本授信情况如
下:
一、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额度为人民币 50,000 万元以内
的综合授信额度
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额度为人民币 50,000 万元以
内的综合授信(最终金额以银行审批为准),期限为壹年,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按
单笔审批为准,在签订具体合同时确定具体的利率。业务品种包括流动流动资金
贷款、国内非融资性保函、承兑、网上承兑、人行电票承兑、国内信用证、融资
性理财等。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亲属庄重、庄小红、庄展诺、祝琳为上述银行授信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内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
二、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额度为人民币 40,000 万元以内
的综合授信额度
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额度为人民币 40,000 万元以
内的综合授信(最终金额以银行审批为准),期限为壹年,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按
单笔审批为准,在签订具体合同时确定具体的利率。业务品种包括流动流动资金
贷款、国内非融资性保函、承兑、网上承兑、人行电票承兑、国内信用证、融资
性理财等。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亲属庄重、庄小红、庄展诺、祝琳为上述银行授信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内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
三、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额度为人民币 60,000 万元以内
的综合授信额度
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额度为人民币 60,000 万元以
内的综合授信(最终金额以银行审批为准),期限为壹年,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按
单笔审批为准,在签订具体合同时确定具体的利率。业务品种包括流动流动资金
贷款、国内非融资性保函、承兑、网上承兑、人行电票承兑、国内信用证、融资
性理财等。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亲属庄重、庄小红、庄展诺、祝琳为上述银行授信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内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
四、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额度为人民币 50,000 万元以内
的综合授信额度
公司拟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额度为人民币 50,000 万元以
内的综合授信(最终金额以银行审批为准),期限为壹年,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按
单笔审批为准,在签订具体合同时确定具体的利率。业务品种包括流动流动资金
贷款、国内非融资性保函、承兑、网上承兑、人行电票承兑、国内信用证、融资
性理财等。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亲属庄重、庄小红、庄展诺、祝琳为上述银行授信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内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
庄重先生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签署上述申请授信额度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