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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装建设: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之专项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1-19
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
             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之专项核查意见
    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万联证券”)作为深圳
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 3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装建设”)首次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首次发行”)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对公司
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 50,000 万元以内的授
信额度,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 40,000 万元以内的授信
额度,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 60,000 万元以内的授信额度,向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 50,000 万元以内的授信额度,期限为壹年,
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按单笔审批为准,在签订具体合同时确定具体的利率。业务品
种包括流动流动资金贷款、国内非融资性保函、承兑、网上承兑、人行电票承兑、
国内信用证、融资性理财等。
    公司关联方庄重、庄小红、庄展诺、祝琳为上述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银行授信额度及关联担保的具体金额以与银行签订的最终授信及担保协议
为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庄重先生,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未持有公司股份。
    庄小红女士,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庄重先生之配偶,持有中装建设
19,843.9650 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33.0732%。
    庄展诺先生,公司董事、总经理、实际控制人、庄重先生与庄小红女士之子,
持有中装建设 7,300.9350 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12.1682%。
    祝琳女士,为庄展诺先生之配偶,未持有公司股份。
    三、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上述提供担保的关联方在保证期间内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
担保。
    四、本次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为支持公司发展,公司关联方无偿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
担保,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中的资金需求。本次关联交易,有助于公司的业务开
展,且公司未提供反担保,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
    五、相关审议程序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上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
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万联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交谈,查
阅了关联担保事项的信息披露文件、董事会和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关于关联担保事
项的相关文件,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对其关联担保的合理性、必要性、有
效性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
司发展和正常经营活动需要,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
行为。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
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保荐机构对公司关联方为公司提供
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之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侯陆方                            时光
                                                 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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