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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凯股份: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1-19
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18日召开
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将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聘任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
构。鉴于天健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上市公司的审计独立性
及更好地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经综合评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
司拟聘请具备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担任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原审计机构天健在执业过程中一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
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
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对天健的审计专业团队为公司审计工作所做的辛勤努
力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天健进行了
事先沟通。
    二、拟聘会计师事务所概况
    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22层A24
    执行事务合伙人:姚庚春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
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相关报告;承办会计咨
询、会计服务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房屋租赁。(以上全
部范围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决定禁止或者限制的事项,不得经营;需其它部门审
批的事项,待批准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
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说明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
资质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证券业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
经验与能力,因此同意向董事会提议改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
    2、公司于2018年1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变更中兴财光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独立董事对该事项
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3、《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将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
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
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17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变更
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变更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
计机构,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1、经核查,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
司未来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聘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不会影响公司报表的审计质量,不会损害
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变更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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