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08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09年4月8 日(星期三)上午10:00
3、会议地点:厦门市环岛路亚洲海湾大酒店海岸厅
4、会议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5、股权登记日:2009年4月2 日(星期四)
5、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09年4月2日(星期四)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审议《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6、审议《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09年度审计机构并决定其报酬的议案》;
7、《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有关商业银行申请 2009 年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审议《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股东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08年度股东大会作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09年4月7日 (星期一),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2、登记地点:厦门市湖光路66-67号鑫诚大厦5楼会议室
联系人:张维强 联系电话:0592-5054995
传真:0592-5378520 邮政编码:361004
3、登记办法: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请于 2009 年 4 月 7 日上午 8:30 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持股东帐户及个人身份证;委托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登记地点登记,领取会议相关资料。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09年4月7日17:
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4、其他事项: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3月17日
附: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如没有作出指示,则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愿意表决。(请以画“○”对各项议案明确表示赞成、反对、弃权)。
表决结果
序号 议 案 内 容
同意 反对 弃权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08 年度董事会
1
工作报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08 年度监事会
2
工作报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08 年度报告及
3
其摘要》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08 年度财务决
4
算报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08 年度利润分
5
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 2009 年
6
度审计机构并决定其报酬的议案》;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有关商业银
7
行申请2009年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股东互
8
相提供担保的议案》
委托股东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