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于 2018 年 1 月 16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文件规定,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的议案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阅,查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在了解详细 情况后作出如下认可声明: 一、《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资金的管理收 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 买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授权的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 使用。 (下接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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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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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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