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 年 1 月 16 日,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在四川绵阳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和通讯相
结合的方式,会议通知及资料于 2018 年 1 月 11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
达。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9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9 人,公司部分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尹英遂主持,经过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
决议:
一、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收购股权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尹英遂、靳建立回避表决),会议同
意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 80 万元的自有资金收购控股股东四川久远投资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广安绿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安
绿源”)100%的股权。
广安绿源成立至今,现已完成广安危废项目的优惠政策落实、投资
意向报告、初步规划设计和项目选址等工作,公司直接收购广安绿源股
权,将有利于公司下一步进入危废处置业务,同时,也有利于增强公司
广安基地的综合竞争力。
根据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总经理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
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但关联交易金额较小,属于总经理办公会议决
策权限,并已履行了审议程序,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但根据《对外投
资管理制度》,本次投资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故而,本次交易提交了
董事会审议,并且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
二、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对<湖南比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的协议书>附件部分内
容进行修改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需要,会议同意对公司与彭小思签
署的《一致行动协议书》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取消了协议的有效期限。
特此公告。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