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2008 年年度报告披露时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原定于2009 年3 月17 日披露 2008 年年度报告。鉴于公司董事会认为年度报告中有关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事项尚有待进一步论证,年度报告无法如期完成,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变更至2009 年4 月28 日披露2008 年年度报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特此公告。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 年3 月17 日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2008年年度报告披露时间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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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9-03-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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