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9年3月13日下午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蒋乾浩先生主持。
一、会议审议了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认为:
1、2008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08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
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出公司2008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会议听取了吴建华总经理作的公司2007年工作报告,审议了公司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关于"公司2008年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08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09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公司2008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和支付会计师事务所2008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报告;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规程》的议案;公司2009年度银行借款额度的议案;公司2009年度对控股子公司银行借款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2009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上海百联汽车服务贸易有限公司(本公司持股91.19%)投资设立上海百联沪东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暂名)的议案;上海百联汽车服务贸易有限公司(本公司持股91.19%)出资收购上海市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议案;全资子公司上海燃料有限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资本的议案"等议案。会议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各项议案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3票同意、0票反对,通过了本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9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