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释义:
在本文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1、百联集团 :指百联集团有限公司
2、上海物贸 :指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3、上海燃料 :指上海燃料有限公司
4、乾通投资 :指上海乾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5、晶通化学 :指上海晶通化学品有限公司
6、上物进出口 :指上海物资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
7、物贸有色 :指上海物贸有色金属交易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8、机电公司 :指上海市机电设备总公司
9、物贸大厦 :指百联集团上海物贸大厦有限公司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于2009年3月1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张世民、吴弘和蔡建民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是公平的。
上述交易尚须获得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确认,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关联方股权结构图:
百 联 集 团
100% 51.71% 100%
物贸大厦 上海物贸 机电公司
100% 100% 100% 100% 95%
上物进出口 晶通化学 物贸有色 上海燃料 乾通投资
口
1、百联集团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扬路501号19楼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新生
注册资本:人民币10亿元
经营范围: 国有资产经营,资产重组,投资开发,国内贸易(除专项审批外),
生产资料等。
2、物贸大厦
住所:上海市中山北路2550号
企业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沈大海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经营范围: 旅馆,小型饭店,卡拉ok厅,台球室,收费停车场,美容美发,房屋租赁,会展服务等。
3、机电公司
住所:上海市浙江中路400号4、5楼
企业类型:国有企业(非公司法人)
法定代表人:戴佩华
注册资本:人民币10548万元
经营范围:机电设备及配件、仪器仪表,汽车等。
二、2009年度房屋及土地租赁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2009年3月13日,关联交易各方分别签署了《租赁合同》。
1、租赁情况简述
建筑面积 占地面积 2009 年度
出租方 承租方 租赁地点 2 租赁期限
(m ) (m2) 租金 (万元)
2009.1.1-
上海物贸 南苏州路325号4-5层 1208.00 100.02
2009.12.31
上海燃料 天津路某处 1553.00 334.00 56.05 同上
百联集团
乾通投资 民星路等3 处 54556.11 176788.20 177.57 同上
晶通化学 宁武路等 14 处 15705.16 18398.59 193.73 同上
机电公司 上物进出口 浙江中路 1 处 421.00 32.50 同上
上海物贸 中山北路1 处 476.0000 62.55 同上
物贸大厦
物贸有色 中山北路1 处 90.0000 14.34 同上
2、租赁用途:经营、仓储、办公。
3、定价政策:市场定价原则。
4、结算方式:支票或银行转帐。
5、附加条款:租赁协议到期前三十日,双方若无异议,则授权公司按上年度租赁价格上下浮动10%的范围内续签租赁协议。
三、2009-2010年百联集团为公司提供资金支持情况
根据公司2009-2010年度发展规划,公司拟向百联集团短期借款年计划最高额度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借款利息支付标准不高于同期银行借款基准利率。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1、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房屋及土地租赁交易具有长期性和必要性,有利于维护本公司经营业务的稳定。
2、鉴于公司所处行业特点以及经营规模扩展、新项目建设对资金需求增加的实际情况,提请控股股东百联集团提供资金支持,充分了发挥百联集团的资金优势,体现了对公司发展的支持,有利于公司降低资金使用成本,保持稳健发展。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定价客观公允,交易条件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1、董事会决议及经董事签字的会议记录;
2、《租赁合同》;
3、独立董事意见函。
特此公告。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