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 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15 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一致同意选举高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 会职工代表监事。 本次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代表大会 选举产生的二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公司股东 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高军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 月 16 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高军先生,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曾任 江阴协新毛纺厂机修工,丽岛有限质检部主任。自 2012 年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 监事,质检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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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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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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