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宁夏回族自治区高
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关于(2017)宁民初5号民事判决的《民事上诉状》,现将有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就与深圳市科陆能源服务有限公司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于2016年12月
27日向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的受理及一审判决情况详见公司
分别于2017年2月17日、2017年12月15日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的《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关于诉讼事项一审判决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009、099)。
二、诉讼事项的本次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上诉状》,上述被告深
圳市科陆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因与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宁夏回族自治区
高级人民法院2017年12月7日作出的(2017)宁民初5号民事判决,于2017年12月21日提
起上诉。
上诉请求:
1、请求依法撤销(2017)宁民初5号民事判决,依法改判驳回被上诉人的诉讼请求;
2、本案一审、二审的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除本公告披露的诉讼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
大诉讼、仲裁事项;其他非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已汇总公布于公司定期报告。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因本次上诉尚未正式开庭审理,法院最终判决结果具有不确定性,对本期或期后利
润的影响尚无法确定。如该诉讼事项有新的进展情况,公司将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五、备查文件
1、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上诉状》
特此公告。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