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协议签署概况
1、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
近日收到公司与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于近期签订的《战
略合作框架协议》文本。
2、该《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该《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为双方合作的战略性文件,目前尚未涉及具体
项目投资详细程序,因此本协议目前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待公司启
动在雄安新区注册公司程序时会按照相关要求启动董事会、股东大会等相关审议
程序。
4、该《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对公司当期利润不产生重大影响。请广
大投资者关注风险。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深入落实《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与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共建雄安新
区中关村科技园协议》,推动雄安中关村科技产业基地建设,确保雄安新区中关
村科技园规划建设开好局、起好步,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
补的原则,达成如下共识:
充分发挥甲方在产业发展、政策创新等方面的优势和乙方在高新产业方面内
的资源优势和行业影响力,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吸纳和集聚创新要素资源,
引进和培养一批高层次创新人才,为开创京津冀协同发展新格局,有效疏解北京
非首都功能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推动雄安新区建设国际一流、绿色、现
代、智慧的未来之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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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为乙方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向乙方提供建设项目、政策法规等方面的信
息,协助乙方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等手续,支持乙方参与雄安新区建设,在
符合法律法规和新区有关规定的情况下给予乙方一定支持。
乙方承诺在本协议签订后 3 个月内,在雄安中关村科技产业基地完成工商注
册或变更、税务登记等手续,并尽快入驻。乙方承诺投资项目严格遵守国家及地
方安全、环保、能源、土地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纳税、诚信经营。
三、协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该协议签署对公司当期经营和利润不产生重大影响,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风险。
2、该协议的签署为首航节能在雄安新区注册公司和承接相关业务奠定基础。
四、风险提示
1、该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该项目的
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如遇有关政策调整变化或实施条件变化,具体项目实施计划在双方书面
认可的情况下也将调整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协议的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无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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