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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鸣科化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1-12
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
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评估定价的公允
                              性的独立意见
    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8年1月10日召开第七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本次董事会会议通
过的相关议案,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份(下称“标的资产”);公司实施上述收购的同时将进行配套融资,
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现就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
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等资产评估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1、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安徽中联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天健兴业资
产评估有限公司、安徽中信房地产土地资产价格评估有限公司符合相关资质要
求,除正常的业务往来关系外,该等机构及经办人员与公司及本次重组的交易对
方及所涉各方均无其他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影响其提供服务的现实及预期的利益
关系或冲突,本次评估机构的选聘程序合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能够胜任本
次重组相关的工作。
    2、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上述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为本次重组出具的相关资产评估报告所设定的评
估假设前提和限制条件按照国家规定执行、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和准则、符合
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3、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确定本次重组所收购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本
次重组提供价值参考依据,评估机构的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
围一致。本次资产评估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法规、相关国有资产评估的监管要求与
行业规范的要求,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实施了相应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
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委托评估资产实际情况的评
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资产评估价值公允、准确。评估方法选用
恰当,评估结论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
    4、评估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评估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
等原则,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了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的实际状况,各类资
产的评估方法适当,本次评估结论具有公允性。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以评估值作为
定价的基础,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重组事项中所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
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合理,
评估定价公允。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重组所涉资产评估的相关事项。
    (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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