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与债权人签署还款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恒星新材
料有限公司(原洛阳万年硅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星新材料”)日前与其债
权人谢保军先生签署了《还款协议》,相关情况如下:
一、背景介绍
1、恒星新材料成立于 2008 年 8 月 12 日,注册资本 61,224.5 万元,主要从
事多晶硅、单晶硅、白碳黑、太阳能芯片的生产销售。
2、谢保军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其于 2017 年 3 月 20 日受让恒星新材料其
他债权人持有的该公司债权 350,215,899 元(该事项已在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相关章节披露,公司当时持有恒星新材料 12.74%的股权)。
3、公司于 2017 年 4 月购买恒星新材料相关股东受让的 51%股权(详情见公
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购买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048),该股权变更完成后,公司持有
恒星新材料 63.74%的股权。
4、公司控股股东谢保军先生于 2018 年 1 月 11 日就上述债权事项与恒星新
材料签署相关还款协议。
二、协议主要内容
谢保军先生(甲方,下同)于 2017 年 3 月 20 日受让恒星新材料(乙方,下
同)其他债权人持有的恒星新材料债权 350,215,899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对乙方债权相
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经甲、乙双方对账,确认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尚欠甲方债务
人民币叁亿伍仟零贰拾壹万伍仟捌佰玖拾玖圆整(小写:¥350,215,899 元)。
第二条:由于之前乙方项目处于建设过程中,一直未履行该还款义务,为了
保证甲方的债权能早日实现,乙方承诺按如下方式偿还:
1、乙方承诺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偿还所欠甲方借款不超过人民币贰亿圆
整(小写:200,000,000 元)。
2、乙方所欠甲方人民币贰亿圆的借款清偿完毕后,对乙方仍欠甲方的剩余
借款,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进行偿还。
第三条:甲方自取得对乙方的上述债权之日起至本协议签订之日,甲方未向
乙方收取该债权所产生的利息及其他费用;同时,甲方承诺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至乙方履行完毕还款义务前,甲方不向乙方收取该债权所产生的利息及其他费用。
乙方仅对甲方的借款本金承担还款义务。
三、其他事项
根据协议约定,谢保军先生就上述债权未向恒星新材料收取任何利息及其他
费用,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四、备查文件
谢保军先生与恒星新材料签署的《还款协议》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