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中装建设”、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宜已于 2016 年 11 月完成,公司聘请国海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担任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
市的保荐机构。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11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及
2017 年 9 月 28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公司决定聘请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
联证券”)担任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同时,国海证券未完
成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万联证券承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的要求,万联证券保荐代表
人侯陆方及持续督导项目组人员对中装建设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部分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进行了现场培训,现将培训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培训机构: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培训时间:2017 年 12 月 29 日
(三)培训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4002 鸿隆世纪广场 5 楼会
议室
二、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内容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
关于信息披露的相关内容。
三、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结论
万联证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法规的要求,对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 2017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万联证券认
为:在本次持续督导现场培训的工作过程中,中装建设主动配合,积极安排落实
各项具体工作,为保荐机构和培训人员提供了必要的技术条件和组织保证,为培
训对象参与培训提供了便利条件,保证了培训工作的有序进行,参加培训的相关
人员均以积极、认真的态度参与。通过此次现场培训授课,加深了中装建设相关
人员对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规定以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了解和认识,
此次培训有助于进一步提升中装建设的规范运作水平,达到了良好的效果。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侯陆方 时光
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