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起诉案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因合同纠纷于2018年1月10日
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并于同日取得了北京市海淀区人
民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1、受理日期:2018年1月10日
2、受理机构名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3、受理机构所在地:北京市海淀区
二、本次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诉讼原告: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8号1501号
法定代表人:詹榜华
诉讼被告: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住所地:江苏省南京市北京西路63号天目大厦
负责人:江建平
2015年6月18日,被告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
有限公司就江苏省全省地税系统网上办税第三方CA认证服务项目发布公开招标
公告。公司参与投标后中标,并于2015年9月24日取得了中标通知书(编号:0660
—15890742)。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至今,拒不履行招标文件
中所确定的合同义务(包括支付前期服务费用),已构成违约。为维护公司的合
法权益,公司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案件法院已受理。
三、是否有其他需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除本次披露的诉讼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
的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由于本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暂时无法判断本次
诉讼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的影响。
公司会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民事起诉状》
2、《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
3、《中标通知书》
特此公告。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