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 2018 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8 年度第一次
临时会议于 2018 年 1 月 4 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
议于 2018 年 1 月 10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11 人,实际出席
董事 11 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会议经表决后,
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首创(香港)有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的议案》
1、同意首创(香港)有限公司采用内保外贷的方式进行不超过 32 亿港币境
外银团贷款融资;
2、同意公司为首创(香港)有限公司上述 32 亿港币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
销的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三年;
3、同意首创(香港)有限公司贷款后根据市场情况,可适时进行全部或部
分利率掉期,规避利率浮动风险。
4、如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批准,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
代表签署最终确认的相关法律文件。
详见公司临 2018-003 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同意控股子公司首创环投控股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
司黄山市中昌水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同意黄山市中昌水务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山市分行办理
固定资产贷款人民币 5,400 万元,期限 10 年,专项用于歙县污水处理厂二期扩
建及一期提标改造项目建设,以歙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收费权整体质押,
并由其股东首创环投控股有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人民币 5,400 万元,
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2、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最终确认的相关法律文件。
详见公司临 2018-004 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 2018 年 1 月 26 日召开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公司临 2018-005 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 月 10 日
报备文件: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