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拟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暨办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欣科技”或“公司”)于近日收到公
司控股股东上海润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欣信息”)通知,润欣信息
拟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并将其所持有的共计 3,500.00 万股公司股份质押
予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之换股事宜并对可交
换债券的本息偿付进行担保,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润欣信息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情况
润欣信息拟以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为换股标的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
券(以下简称“本次可交换债券”)。本次可交换债券项目已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审批,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于 2017 年 11 月 1 日出具的《关于上海润欣信
息技术有限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
议函》(深证函[2017]570 号),核准润欣信息发行面值不超过 3 亿元人民币可交
换公司债券。
根据《上海润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募集
说明书》,本次可交换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润欣信息
控股子公司润欣科技的营运资金。本次可交换债券的最终发行方案将由润欣信息
根据发行时的市场状况确定。
润欣信息作为润欣科技控股股东将本次可交换债券募集资金借予润欣科技
补充其营运资金构成关联借款事宜,尚须提交润欣科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润欣科技将根据本次可交换债券的发行进展情况和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二、 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第 本次质
质押
股东 一大股东 质押到 押占其
质押股数 开始 质权人 用途
名称 及一致行 期日 所持股
日期
动人 份比例
解除质 国信证 用于对可交换公司
润欣 35,000,000 押登记 券股份 债券持有人交换股
是 年1月 36.60%
信息 股 手续之 有限公 份和可交换债券的
9日
日 司 本息偿付提供担保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润欣信息持有公司股份 95,625,0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31.88%;本次股份质押完成后,润欣信息累计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为
36,250,000 股,占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的 37.91%,占公司总股本的 12.08%。
三、 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关于上海润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符
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
特此公告。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