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了由浙江 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 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1733000675,发证时间为2017年11 月13日,有效期三年。 本次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是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 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 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后连续三年内将继续享 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2017 年公司已按照 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进行纳税申报及预缴,本次取得高 新技术企业证书不影响公司 2017 年度的相关财务数据。 特此公告。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1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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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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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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