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1543 证券简称:松炀资源 主办券商:英大证券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公司拟在2018年度内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最终以各家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各类贷款、开具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信用证、保函、融资租赁等,具体授信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而定;同时公司以所拥有的包括但不限于机器设备、厂房、土地使用权等资产为综合授信额度内的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数额以实际授信数额为准。有效期限为: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金融机构实际授予授信额度情况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办理授信申请及担保事宜。授权公司董事长王壮鹏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贷款、开
具承兑汇票、担保、贸易融资、融资租赁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本次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18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独立董事:蔡友杰、陈卓嘉、张立新
2018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