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事项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26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
法有效。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8 年 1 月 11 日(星期四)14:50 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 年 1 月 10 日—2018 年 1 月 11 日。其中,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1 月 11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1 月 10 日下午 15:00 至 2017 年 1 月 11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
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
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
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2018 年 1 月 8 日(星期一)
截止到 2018 年 1 月 8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的股
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3)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文三路 535 号莱茵达大厦 20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授权董事会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2、审议《关于变更剩余募投资金用途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参见 2017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对
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关于变更剩余募投资金用途的公告》。
(三)特别强调事项
公司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
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证券帐户
卡、持股证明,授权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人证券帐户卡、身份证复印件、
持股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8 年 1 月 11 日至股东大会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
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
3、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文三路 535 号莱茵达大厦 20 楼证券事务部及股
东大会现场。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具体操作流程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三路 535 号莱茵达大厦 20 楼
邮政编码:310012
电话:0571-87851738
传真:0571-87851739
联系人:柴进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
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八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58”;投票简称为“莱茵投票”。
2、提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提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提案序号 提案内容 委托价格
总提案 总提案 100.00
1 《关于授权董事会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1.00
2 《关于变更募剩余投资金用途的议案》 2.00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
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
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
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提案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18 年 1 月 11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1 月 10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8 年 1 月 11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
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附件 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股东单位)出席莱茵达体育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证券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表决权限(请在选择栏目上划勾,单项选择,多选无效):
1、具有全权表决权;
2、仅具有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提及议案的表决权;
3、具有对本次股东大会部分议案的表决权。
(部分议案表决权必须另外单独说明,并附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