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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弘股份: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1-09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
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中弘股份,证券代码:000979)自 2017
年 9 月 7 日开市起停牌。
    2017 年 9 月 14 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17-103)。
    2017 年 9 月 21 日,根据公司与有关各方初步论证、协商,本次
筹划事项初步确定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公司控股股东中弘卓业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弘卓业”)或其下属子公司持有位于三亚
的资产,并初步判断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同时发布了《关于筹划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106)。按照《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需要按
照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履行相关程序。2017 年 9 月 28 日,公司发布了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107)。
    2017 年 9 月 29 日上市公司发布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的停牌期满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09)。经公司向深圳
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9 月 29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预
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 1 个月,并分别于 2017 年 10 月 13 日、2017
年 10 月 20 日、2017 年 10 月 27 日、2017 年 11 月 3 日发布了《关于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114、2017-116、
2017-118、2017-120)。
    2017 年 11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2017 年第十六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期满申请
继续停牌的议案》,并于 2017 年 11 月 7 日发布了《关于筹划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26),
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11 月 7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
1 个月,并承诺原则上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 3
个月。
    2017 年 11 月 14 日上市公司发布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
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127)。
    2017 年 11 月 20 日,为进一步优化业务布局,增加新的利润增
长点,扩大业务规模并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实力,经有关各方协商和论
证,公司拟新增收购标的百荣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
荣控股”)部分资产和负债,新增该收购事项后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按照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2017 年 11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2017 年第十七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筹划重大资产
重组事项的议案》。
    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11 月 28 日、2017 年 12 月 5 日发布了《关
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136、2017-137)。
    2017 年 12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
议案》,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12 月 7 日起拟继续停牌,停牌时间自停
牌首日起累计不超过 6 个月,并于 2017 年 12 月 7 日发布了《关于筹
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139)。
    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12 月 12 日、2017 年 12 月 19 日、2017 年
12 月 26 日、2018 年 1 月 3 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
公告》(公告编号:2017-141、2017-146、2017-147、2018-002)。
    一、本次交易概述
    公司拟以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方式购买三亚鹿洲实业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鹿洲实业”)100%股权及百荣控股部分资产及负债。
其中,发行股份收购鹿洲实业 100%股权交易拟分两步完成,第一步:
中弘卓业新设全资子公司中弘卓业控股有限公司拟受让鹿洲实业
100%股权,目前股权转让相关手续正在进行中;第二步:公司拟向中
弘卓业控股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鹿洲实业 100%股权。
本次交易拟收购百荣控股部分资产和负债,目前交易双方仍在商讨
中。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涉
及发行股份配套募集资金。
       二、公司在停牌期间所开展的主要工作
       停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积极推进本次重组涉及的各项工作,对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
人进行了登记和申报,对其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陆续
选聘了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公司等
中介机构,积极会同重组相关各方就本次重组方案进行论证及协商。
       由于本次重组涉及工作量较大,相关方案及其他相关事项仍需进
一步商讨和论证,截至目前,公司以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将涉及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工作。同时,公司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且根据相关
规定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公告,认真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预计复牌时间
       公司承诺于 2018 年 3 月 7 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要求的
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及时申请复牌。
       四、独立财务顾问专项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自公司 2017 年 9 月
7 日停牌以来,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9 号——上市公司停复
牌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严格履行相关决
策程序,充分关注事项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停牌期间
披露的进展信息真实;考虑到本次重组的复杂性和工作量,公司继续
停牌具有合理性;公司及有关各方将继续积极推进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各项工作,在停牌期满 6 个月内复牌具有可行性。
    五、风险提示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工作仍在积极推进中,仍存在重大
不确定性。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组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至少每 5 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司
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请投资者关注公
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停牌期间重组进展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继续停牌的合理性和 6
个月内复牌可行性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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