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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冠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1-06
北京汇冠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汇冠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5 日召开
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会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
事,就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和讨论,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制定《北京汇冠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北京汇冠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
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期员工持股
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实施本
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使员工利益
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的结合,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
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公
司董事会 7 名董事中的 2 名关联董事已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
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回避表决,由其他 5 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
   二、关于制定《北京汇冠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的独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制定《北京汇冠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
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是为保障北京汇冠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
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员工持股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汇冠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陈金山          刘胤宏             陈赛芝
                                                     2018 年 1 月 5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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