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利来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
到公司财务总监武景义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武景义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
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武景义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
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武景义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武景义先生在
公司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规范运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公司董事会对武景义先生任职期间对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经董事长、总经理杨力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任张广雁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
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张广雁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 月 5 日
好利来
附件:
张广雁先生简历
张广雁:中国国籍,男,1960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人民
大学贸易经济专业,MURODOCH UNIVERSITY(澳大利亚)工商管理硕士,
高级财务管理师,理财规划师,曾任香港京泰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北京北辰
财务公司副总经理;香港翔远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北辰股份有限公司财
务总监;金州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张广雁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在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
东、实际控制人中担任职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
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张广雁先
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