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利来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
5日下午在厦门市翔安区舫山东二路829号六楼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12月29日通过邮件、书面及
电话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杨力先生主持,应到会董事7人(包括独立董
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
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
效。
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任张广雁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
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对公司提出的
建议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
《章程修正案》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好利来
同意选举傅继军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 2018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18年1月24日15:00在厦门市翔安区舫山东二路829号6
楼公司会议室召集、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备查文件:
1、《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