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大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5 日接到公司第二大
股东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乡白鹭”)函告,获悉新乡白鹭所持有本公
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第一 本次质押占
质押开始日
股东名称 大股东及一 质押股数 质押期限 质权人 其所持股份 用途
期
致行动人 比例
新乡白鹭 中国民生
投资集团 2018 年 1 月 银行股份 生产经
否 9,000,000 2年 6.23%
有限公司 4日 有限公司 营需要
新乡分行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二大股东新乡白鹭持有本公司股份 144,412,993 股,占本公司
总股本的 21.09%。新乡白鹭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 73,5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的 10.73%。
三、备查文件
1、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