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配股事宜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4日收到国务院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7] 1343号),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配股 的总体方案,同意普天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和珠海普天和平电信工业有限公司以现金 全额认购获配股份。 公司本次配股方案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核准后方能实施。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实际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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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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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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