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告知函的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2 日收到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请做好相关项目发
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
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告知函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按要求对
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和答复,现根据要求对告知函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
详见 2018 年 1 月 5 日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
《关于中国证监会<关于请做好相关项目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公
司将在上述告知函回复披露后 2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告知函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存在
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审核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