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 年 1 月 2 日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8 亿元(含 3.8 亿元)
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
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20 号)核准,公司通过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6,667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6.00 元,募集资
金总额 1,066,72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118,777,700.00 元后,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 947,942,3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7 年 11 月 14 日全部到
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
第 ZA16341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一)募投项目概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建设期 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项目备案文号
生产基地及仓储物流 沪奉发改备
3年 37,679.18 37,679.18
信息化建设项目 2015-233
线上线下渠道融合及 沪奉发改备
3年 11,432.20 11,432.20
直营渠道建设项目 2016-2
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 沪奉发改备
1年 5,682.85 5,682.85
目 2016-1
偿还银行贷款 15,000.00 15,000.00
补充流动资金 25,000.00 25,000.00
合计 94,794.23 94,794.23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存放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已与保荐机构中
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上海市奉贤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中国银行上海市
奉贤工业综合开发区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和中信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截至 2017
年 11 月 14 日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推进计划,近期公司的
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规定,为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
公司拟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金来源及额度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保证资金安全
性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8 亿元(含 3.8 亿元)的闲
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二)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投资的品种
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理财产品;理财产品
的相关主体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购买的理财产品期限不得超过
12 个月,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实施方式
在投资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
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按照上述要求实施和办理相关
事宜。
(五)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
额度、期限、收益等。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
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以下措施:
1、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负
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
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
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对授权的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
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
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
6、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
赎回)岗位分离。
7、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
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是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
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 专项审核意见
(一)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水星家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水星家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
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
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水星家纺通过投资购买保本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保荐机构对于水星家纺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8 亿元(含 3.8 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
管理收益,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
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文件的相关规
定。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 3.8 亿元(含 3.8
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8 亿元(含 3.8
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
用人民币 3.8 亿元(含 3.8 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 上网公告文件
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1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