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股代码:601390 A 股简称:中国中铁 公告编号:临 2018-001
H 股代码:00390 H 股简称:中国中铁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中铁二局集团委托行使其持有中铁工业的
股份表决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二局集团”)与本公司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以下简称
“协议”),根据协议安排,二局集团将其持有的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工业”)701,620,295 股股份(占中铁工业
股份总数的 31.58%)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本公司行使。具体情况如
下:
一、委托安排
截至目前,二局集团持有中铁工业 701,620,295 股股份(以下简
称“标的股份”),占中铁工业股份总数的 31.58%,系中铁工业的第
一大股东。公司持有中铁工业 411,956,842 股股份,占中铁工业股份
总数的 18.54%,且公司持有二局集团 100%股权,系中铁工业的第二
大股东和间接控股股东。为理顺中铁工业的股权结构和管理架构及保
障经营的稳定性,二局集团将标的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公司行
使。
二、委托范围
1.二局集团同意将标的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
委托给公司行使,公司同意接受委托。公司在委托期限内,有权根据
《公司法》等相关法规、届时有效的中铁工业《章程》规定、公司自
身意愿,行使标的股份对应的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权利:
(1)召集、召开和出席中铁工业股东大会(含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
(2)在中铁工业所有股东大会中行使表决权,包括提出议案并
表决或作出其他意思表示等。
2.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不影响二局集团对标的股份享有的收益
权、处分权(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质押等,但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二局集团做出的公开承诺)等其他权利。但在本协议有效期
内,二局集团处分标的股份应获得公司事先书面同意。
3.本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将实际拥有标的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并
可根据自身意愿自由行使该等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无需再另行取得
二局集团的授权委托书。
4.本协议项下表决权委托后,二局集团由于标的股份送红股、转
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中铁工业股份相应的表决权,亦应遵守上述约
定。
5.本协议项下表决权委托后,二局集团持有的标的股份减少的,
二局集团持有的余下标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6.若本协议的相关约定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
双方将积极配合,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三、委托期限
本协议所述标的股份表决权的委托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
下列情形孰早发生者届满:
1.双方签署解除或终止表决权委托的书面文件;
2.二局集团已不持有任何标的股份。
四、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因素、本协议其他条款另有规定外,本协议项下任何
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全额赔偿其给另
一方所造成的全部损失,并承担其他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署将有利于本公司统一行使对中铁工业的股东权利
和国有股权管理,保障中铁工业经营的稳定性;不改变公司所持有中
铁工业股份的数量和比例,公司对中铁工业的实际控制权未发生变
更。
六、备查文件
《表决权委托协议》
特此公告。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