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关联方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塔里木河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塔河种业”)
接受公司关联方阿拉尔塔河创丰农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塔河创丰”)5000
万元财务资助,此关联交易不存在交易风险;
2、过去 12 个月,塔河种业与塔河创丰发生关联交易如下:1、塔河种业与
塔河创丰签订的《农业生产定向服务合作协议书》,约定由塔河创丰为塔河种业
提供良种繁育的定向服务,并向塔河种业收取劳务费 800 万元人民币;2、截止
目前,塔河种业接受塔河创丰财务资助金额为 3000 万元人民币。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保证塔河种业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塔河种业拟向塔河创丰借款 5000 万
元人民币,借款有效期为 12 个月,具体借款金额根据塔河种业实际生产经营需
要在上述额度内使用,在此期限内塔河创丰不收取资金使用费。塔河创丰同意提
供的财务资助无需塔河种业提供任何形式担保。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阿拉尔塔河创丰农业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军华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地:新疆阿拉尔市
经营范围:农作物种植;农业种植科学技术咨询服务。
成立时间:2012 年 11 月 20 日
公司与塔河创丰受同一母公司——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控制。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塔河创丰资产总额为 136,599,446.71
元,负债总额为 44,148,703.48 元,资产净额为 92,450,743.23 元,营业收入
8,013,478.18 元,净利润 608,989.10 元。
三、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塔河种业可将资金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可加强塔河种业发展的资金保障,对
提高塔河种业持续经营能力、未来的盈利能力具有较好的促进作用。
四、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 2017 年 12 月 31 日召开六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关
联方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公司现有 7 名董事,关联董事占 2 名,
因此 5 名董事参加表决(关联董事兰新华先生、常俊刚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
果为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杨有陆、张敏、欧阳金琼发表意见如下:
1、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关联方向公司控股子公司塔河种业提供财务资助,有助于加强塔河种业
生产经营的资金保障,符合塔河种业正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2、独立意见
该关联交易事项是关联方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发展的支持行为,实质有利于公
司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
不利影响,亦不存在任何重大风险,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带来影响。该关联交易
遵循了公开、自愿和诚信原则,且提交关联交易的程序合法公正, 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对该事项回避表决。
我们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
(三)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该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实际需要,并且遵循了公平、公正、
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截止目前,除本次关联交易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塔河创丰发生关联交易如
下:1、塔河种业与塔河创丰于 2016 年 12 月签订的《农业生产定向服务合作协
议书》,约定由塔河创丰为塔河种业提供良种繁育的定向服务,并向塔河种业收
取劳务费 800 万元人民币;2、截止目前,除本次关联交易外,塔河种业接受塔
河创丰财务资助金额为 3000 万元人民币。
六、备查文件
(一)六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及独立意见;
(三)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