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广东
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对公司以下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
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充分了解董事候选人的职业经历、专业素养和
教育背景等情况后,我们认为:
1、本次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
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提名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
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2、本次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均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上
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能够胜任所聘岗位
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
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
戒。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提名选举林则强先生、林冬存先生、林剑汶先生为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林平涛先生、许巧婵女士、林长浩先生、李
青广先生、陈鸿鑫先生、陈泽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充分考虑了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和广
大股东取得合理投资回报的意愿,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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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利于增强公司现金分红透明度,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同意公司董事会制定的《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2020 年)》。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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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林则强 林冬存 周创荣
2018 年 1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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